FrauF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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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传衍生】去往克劳斯邸的路上

*米歇尔中心
*火王子

我明天就四十岁了。当然这没什么要紧的。

侍女给我拿来了今天的信函。我边喝咖啡边看,一杯黑咖下肚,有精神了不少。她识眼色地再给我倒了一杯。

多是一些无用的邀请函和致谢信。有个哪儿哪儿的保护野生动物的宴会啊,谁家的小姐和少爷要结婚啦,感谢您莅临这个那个开幕式啊,全是满篇的废话。或许我该和杰克提一提,管控一下某些人毫无节制地举办宴会的风气。

“您今晚要参加克劳斯伯爵的婚宴,史密斯先生已经在起居室等您了。”侍女小声的提醒,我这才想起来,我的表弟安德鲁似乎是要在这阵儿结婚了。他也是个苦命的孩子,明明是国舅的儿子,却长得又瘦又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到了二十岁还跟十二岁似的。他因为一些政治原因,莫名其妙地遭了秧,被流放到边境许多年,成年了才回来。他对计算机很在行,挂着个伯爵的名号,每年拿着固定的俸禄,闲暇时间就发展一下业余爱好,现在基利波的信息安全网络基本都靠他更新换代。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在舅舅去势后,杰克偏要留住他这个儿子的原因。他的订婚宴我没有去,我当时实在是抽不出空来,而且我对他没什么感情。据说,女方是某个外省乡绅的女儿,我看过照片,算是温婉可人,但一边的安德鲁放佛有股气憋在肚子里,一脸不满的样子,冷漠地盯着镜头,让人看了想发笑。他居然要结婚了,真是不可思议。

吃完早餐,胃涨得难受。早餐是一日三餐里最没胃口的一顿,明明只吃了一点,却感觉马上就要吐出来了似的。我去挑选婚宴上要穿的衣服,我是个坏透了的表姐,我想穿黑色,但只是恶作剧地想想,我最终挑了一套灰色的长裙,或许不比孝服好到哪儿去。史密斯先生为我做头发,我要求尽可能地朴素,然后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我脑子里反复地回现我昨天收到的一封匿名信,一张发黄的旧纸上用血写了些咒骂的话。这种信我收到过不少,只要信封里没有刀枪和人体器官,都算是非常温和。大部分都是因为不满我的医改政策,毕竟我也从没有面对面地得罪过谁,以致给我发一封诅咒信。医改我已经搞了很多年,从父王在世时我就天天碰一鼻子灰还非要搞,即便现在杰克支持我的工作,但各种的利益冲突还是无法缓和,要想有人受益,总要有人吃亏,我没法讨好两边。怀疑日益增加,我对自己的那点自信将将处于崩溃的边缘。发黑的血字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变成一张张狰狞的面孔,让我心口发闷,喘不过气来。

史密斯先生轻声叫我,我照了照镜子,要求更简洁些,不要用那么大的发卷,也不要那花里胡哨的簪子。他似乎小声抱怨了下,这是哪个设计师设计的新款,或许他还想给我解释一下,这个像孔雀羽毛一样的东西灵感取自哪里,但看到我木然的表情,只好作罢。毕竟我不是给他随意施展才华的模特,或许在他眼里我是个挑剔的老女人,我没法否认。

直到下午,才打理好一切,整装待发。为了在夜晚的几个小时光彩照人而花整个白天来准备是难以理解的,但在少女时期,我对这些宴会还不至于反感到这般,甚至还能找到些乐趣。喜欢也好,讨厌也罢,即使到了我这个年纪,我也逃脱不了要花一整天来打扮这张老脸的命运。结果是,我既不光彩照人,也不美丽动人,反倒像个尖酸刻薄的女教师,或者一个心灰意冷的妇人。

镜子里的我神情肃穆,仿佛是去参加一场葬礼。稍微扯动一下嘴角,两侧的法令纹就像某种刻痕一样深深陷进去,凹陷的脸颊黯淡无光。我从小就不算漂亮,在儿时,家里的亲戚宾客们就用打量的目光在双生子身上扫来扫去,像是在菜市场挑挑拣拣,而后沉吟一会儿说:“杰克像王后多些。”,有时再加上一句,“米歇尔和国王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杰克更像母亲,眉眼精致温柔,身材修长,而我像父亲,五官扁平,身材矮小。那些自以为是的人们以为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是断然听不懂这些话的。但他们都错了,孩子拥有比谁都敏锐的感知力。对于所有的女孩子来说,母亲像是一个标准,一个榜样,是一个要去追随或超越的对象。在我心里,母亲是天底下最优雅,最有风度的人。她对音乐和艺术的兴趣也令我深深着迷。成为她那样的人,一个高贵的王后,一直是我儿时的梦想。而对我相貌的评判粗鲁而野蛮地扼死了这个梦想。随着年岁增长,有不少人说我端庄,知书达理,但那也完全无法弥补我童年时的认识:杰克是王后的儿子,而我只是个士兵的女儿。

我对杰克多多少少有过嫉妒。在儿时的我看来,我们是一模一样的,我们本应是一个人,他是我的弟弟,我的第一个朋友,是我认识自己最重要的镜子。我以为,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但这种认识没有维持多久,在我们被迫离开母亲的乳房时,人们似乎就认定了我们完全不同。大人们经常对他打趣,“我们未来的小国王。”,但没有任何人和我这样说过。在当时,王位还不足以在我们心里形成一个明确的概念。它似乎是和一项和父亲相同的职业,或许能享有某种特权,想要什么有什么。但我并不很羡慕,因为我已经有了我想要的东西了。可是没经过任何讨论,完全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剥夺了我的权利令我不满。但我那么爱杰克,以致这点不满从未发挥过任何作用。又过了几年,这种不同不再是口头上的。杰克要去学习更多的课程,父母对他的要求非常严苛。他在学习一些在我看来毫无用处的东西上花掉整个假期,而我可以跟随父亲去乡下享受野草和鲜花的芬芳。妈妈不再把他抱在怀里弹琴,给他读睡前故事。而我却依旧享有这种特权,妈妈给我涂上橘红色的指甲油,给我穿上滑溜溜地裙子。她如果把我放在膝头,允许我贪婪地呼吸她的香气,就是我能得到最大的奖励。父亲也给予我更多的关心,或许是我的遗传病刺激了他的内疚心,虽然平时对我漠不关心,但每次我发病,他都整夜整夜地守着我,人变得憔悴不堪。

我不再去问大人,“为什么我不用学习那些东西?”,“为什么男孩子不可以哭?”,他们说那是些“愚蠢”的问题。为了使我自己看起来不是个笨小孩,我停止了去疑惑,而去接受这些不同。他比我多一些东西,我也比他多一些东西,某种意义上,我们还是相同的,只是有些“差别”。

相比于寻常人家的孩子,我和杰克都没能受到父母无时无刻的呵护和关爱,我们早早地被送到寄宿学校,所以在学习上用功,做好被要求的一切,讨得一句奖励或亲昵的举动就是我们童年时代的一切。我们过早地学会察言观色,谨小慎微。有一次我们小心翼翼地征求母亲的同意,是否可以养一只小狗,我们会好好照顾它,不让它乱跑惹麻烦。我们以渴望地目光望向母亲,害怕被拒绝,更害怕她的冷嘲热讽,这会使我们我们瞬间跌进冰窟。而我们想要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的愿望是那么强烈,不甘心不去做一次尝试。母亲皱起眉头,我们知道大事不妙,她轻轻地摇头,“这没用处,亲爱的。”我非常沮丧,闷闷不乐了好久,杰克在一边扁着嘴,“你看,我就说了不行。”不过很快,我们就找到其他消遣,对我们来说一只蝴蝶和金字塔一样神奇,我们把每个小发现当做宝物一样揣在怀里,慷慨地一起分享。

在这种情形下,比杰克多获得一次母亲的拥抱,和爸爸的鼓励,使我热衷于作为女孩的特权。但后来我才发现,这并非是因为他是男孩,而我是女孩的缘故。尤其父亲对他的渴望几乎是视而不见的,他对杰克的要求之苛刻,仿佛是在不怀好意地故意刁难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获得父亲的赞扬,对杰克而言,是奢侈中的奢侈。

每年夏天的假期,父亲都带我去乡下。那是个非常偏僻的地方,周围只有几户人家,都非常和蔼。父亲清晨起床劈柴,上午喂牲畜,去田里拔杂草。中午回来做饭,通常很简朴,只有一两样素菜和汤。下午的时候,他有时会去钓鱼,天气不好就在家修修家具。他真正像个普通的农夫一样生活,从不主动给母亲和杰克打电话。这里没有人知道,也不会有人想到,他是万人之上的君主。我有时会和父亲一起去干活,当然就只是在旁边装成大人样子玩过家家。父亲允许我到不远的地方玩,因此我也乐意去探索我没去过的地方,我数每一样沿路开放的花朵的名字,不知道的就画下来问父亲。我喜欢采摘野花,用漂亮的绸带绑成一束。好几次我躺在草地上睡着,父亲到处找我,找到了也不责备我,只是以慈爱的目光看着我。我也喜欢去亨特太太家,亨特太太是个丰腴的女人,约莫四十出头,每次见到我都给我抓一大把好吃的。橘子,糖果,巧克力等等。她家有一个比我小了很多的儿子,处于咿呀学语的年纪,我想象着我这么大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心里对这个软绵绵的生命充满了敬畏。父亲也经常去亨特太太家,有时我们一起吃晚饭,父亲和亨特太太聊天到深夜,我则在旁边看电视或摆弄娃娃。父亲有时会用饱含柔情的目光望着亨特太太母子,这让我愤怒。在乡下,父亲对我要比在夏依洛宽容得多,但我总觉得有些别扭,因为他平时对我和杰克相当严厉。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亨特太太似乎是个特别的人物。有一次父亲失言说了一句:“你去和弟弟玩去。”,我一听,当场大哭大闹,尖叫着说,我已经有杰克了,我不要别的弟弟,并强烈要求父亲向我道歉。这使得他和亨特太太都很尴尬,他一开始妄图好声好气地哄我,我可没那么容易上当,我坚决不向任何糖衣炮弹屈服,我心里想着我一定要捍卫我和杰克的尊严。后来,父亲也急了,大声呵斥我安静,我哭得更凶,后来他不再理我,我只好慢慢停止无用的哭泣。

八岁到十二岁之间,我每年都期盼着假期到来和父亲去乡下。这是父亲宠爱我的力证,是父女之间的蜜月。我不怪我的无知,母亲没有给我和杰克进行过任何性教育,她对我们似乎有一种偏执,希望我们一直是天真无邪的五岁小孩。家教路易斯小姐又过于害羞,限制我们去看“追忆逝水年华”,“北回归线”等“不正经”的书,她认为普鲁斯特,纪德属于伤风败俗的作家,而在公学这又是一项见不得人的秘密。因此到那个年龄,我对于男欢女爱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我知道,夫妻之间是有着一种可以让孩子出生的魔法,但这完全不会和肉体联系在一起。对那样的我来说,去理解父亲和亨特太太的关系,去理解“私生子”这个概念是完全不可能的。现在一想起父亲把我带到他和那个妓女的私情之中,利用我的无知,去满足自己构建一个理想家庭的欲望,我就觉得恶心。同时,我想起对“弟弟”这个称呼的坚决捍卫,又颇为自豪。

我宁愿我的童年里从来没有过乡下的小房子和亨特太太的糖果,但这无疑又引起了杰克对我的怨恨。

“父亲带你去乡下只是因为你有遗传病,你怎么不早点去死?”他把我送他的一束野花甩在地上,嘴巴倔得又尖又高。还没看清花束落地,眼泪就汹涌而出。我心里难过得要死,整个身体都酸痛不堪,唯有大声哭泣是我唯一的出路,但喊叫和眼泪只让我筋疲力尽瘫坐在地上,没有减轻半分痛苦。那束花是我早上出发回王宫前瞒着父亲偷偷去山坡上摘的,配了我最喜欢的一条白色缎带,母亲曾用它为我扎辫子,是我所有小东西里最宝贵的一个。在我第一次去山坡上探险的时候,我就想着要把它们带回去送给杰克,那是一种不怎么起眼的花,有点像满天星,但长着小小的白色花瓣,像无数迷你版的牵牛花点缀在上面,非常漂亮。我怕摘得太早,到杰克手上时已经枯萎,决定在出发前的清晨去摘。整个假期,我都在担心会不会有粗心的行人踩坏了它,或者被谁摘走了,每隔两三天就上坡上看看花朵是不是还在原地才放心。我想杰克一定会喜欢,他声称讨厌花朵这种柔弱的东西,但他依旧喜爱美丽的事物,这我是知道的,何况这束花这样朴实无华。多么残酷,他说希望我早点去死!我嚎啕大哭,眼泪鼻涕一起吃进嘴里。他过来抓住我的胳膊安慰我,小声地说:“我骗人的,我说的是假话。”我不相信。如果他从没有真心实意地恨过我,没有真的渴望我死掉,又怎么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没法说,可我爱你,也说不出,那我也讨厌你。只好用手抹着眼泪,整张脸和手都湿漉漉脏兮兮的。我知道他也想去乡下,不想一个人被留在王宫,但他没有理由因此憎恨我,我也和他一样难过。杰克捡起地上的花,抱在胸前,小而纤细的手抓住我的,也开始哽咽了起来。

他至今不知道父亲在外有一个女人和私生子,如果我坦白地对他讲述,或许会减轻他童年时期对我的怨恨。了解了他曾经羡慕万分的,可以和父亲一起去风景如画的山村度过一个月的殊荣,其实是一种折磨和羞辱,或许会使他向我投向怜悯的目光。但这个事实无疑会给他造成再一次深刻的打击,我不想他再去想当时父亲不爱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因为他不够优秀,是因为他背叛了上帝,还是因为父亲有另一个儿子。他现在已经彻底脱离了那个过去,他不再是为父亲的指责而偷偷哭泣的男孩。过去他对生活充满不确定,也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这使他变得焦灼而绝望。那是一个封闭的圆圈,他在里面兜兜转转,不停地往回看,斟酌计较所有过去的小事,并为此痛苦不堪。为了使父亲满意,为了成为合格的继承者,他不断地审视自己,批判自己,把自己变成父亲期待的样子。他曾扼杀自己对生活的热爱,敏锐的观察力和多情而柔软的心,把所有真挚的感情抛弃,把自己改造得面目全非,只为触碰一个遥不可及的期待。他现在又是原本的他,他想要成为的那个人。我羡慕他,埋怨他,把我一个人留在圆圈里,无情地离开曾经互相取暖的岁月,但我绝不愿意为了我的寂寞和私心,让他重新回到圆圈里。即便我死了也不。

就在那一两年的时间里, 我比杰克更高,也更成熟,看起来已经是个娇俏的少女了。而杰克依旧停留在那个年龄的男孩子特有的瘦瘦弱弱的阶段。我第一次觉得我的确是姐姐,我对杰克应该有着某种义务。我想保护他,成为他的榜样。我在学校拼命用功,达成令人厌烦的老处女们的要求。但始终仅仅是我在内心里因姐姐的角色而自我膨胀,杰克一直都很出类拔萃,看起来并不需要我特殊的关怀。

我的身体在悄悄发生一些变化,胸部鼓胀起来,整天酸痛,体育课上就像两个累赘物一样,让我不敢放开跑步。不仅如此,我还不得不天天担心裙子上是否沾上了可疑的痕迹,整日惶惶,生怕出洋相。同寝的女孩叫我不要那么神经紧张,每个月只会有一次。但我依旧紧张兮兮地一有空就去卫生间照镜子,因为她还说,在我们这个年龄很不规律。与此同时,杰克突然以肉眼可见地速度迅速长高了。我们在同一所公学,但男女校区被严格地分开,如果女孩被校监发现在男生校区边缘晃悠,就会立马以不检点的名义被处分,甚至被赶回家,任何一个清白的女孩都不愿意冒这个险。因此我鲜少见到杰克,每次见到他都发现他比之前高了不少,也变英俊了。就算我穿上高跟鞋,也只过他肩膀几公分。他小时候就非常漂亮,谁都想捏一把他的脸蛋,看他瞪着无辜的大眼睛的模样。突然之间,他身上已没有了稚嫩的气息,没有人会再把他当做乳臭未干的小孩。他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任何人都会为他多情的蓝眼睛倾倒。

我看着青春期叫我受尽了苦头,却没有在他身上引发任何恼人的变化。他成为了学校里无数女孩的倾慕对象,俊俏的脸蛋加上显赫的身世,万人爱恋也是情理之中。直到有一天,一阵猛烈的风暴刮向了他。某个居心叵测者暗中举报杰克和一个同级的男孩之间有着“超出友谊”的关系。我已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时,差点晕过去,对床铺拳打脚踢,也不知道是在冲谁发脾气。这在清规戒律的公学里是一场极大的风波,其震撼性比起一个女学生未婚先孕有过而无不及。我们是一个信仰上帝的国家,男孩子之间过分暧昧的关系不被律法允许,鸡奸罪被视为与偷盗同级的罪孽。且不说是否有人刻意栽赃,学校里的学生多数非富即贵,家族的颜面也承担不起这份质疑。这对于杰克来说更甚,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人民断然不会接受一个被上帝抛弃的罪人统领国家。

此事在校内闹得沸沸扬扬,指控者一口咬定在丛林里撞见了杰克和另一个男孩在互相手淫。他振振有词,准确地说出是在几月几号的晚上,他在湖边的亭子上看了会儿书,天色暗了就沿着湖边散步,似乎看到林子里有人影,好奇就去看了看,没想到看到了将不被上帝宽恕的罪恶。其实空口无凭毫无证据,但也没有理由无缘无故去冤枉别人,他的原话是,“王子殿下的尊容,想必谁见了都不会认错。”怪就怪在他和杰克都承认互不相识,没有动机去陷害。两边都没法拿出确凿的证据一锤定音。拖拖拉拉了小半个月,在所有人都对此事感到疲惫时,告发的那个男孩出来澄清说,他曾经对杰克表示过爱慕,却没有得到回复,一时气恼就编了个谎。似乎有些别扭,但大家都欣喜地接受了这个结果。那个男孩即刻被退学,我们都知道,不会再有任何公学愿意收留他。我心无怜悯,只觉快意,甚至想去狠狠教训他,竟然敢让杰克蒙上不白之冤。此外,由于在此之前,我从未把杰克和性联系在一起,在脑子里构想他也是个有性冲动的少年让我抗拒,即便这是再自然没有的事。一想到他会和另一个男孩互相抚慰年轻躁动的肉体,我就浑身发抖。总归,结尾还算让人满意,我松了口气。

马上就到了暑假,我们回到家里,刚好赶上社交季。我忙着天天精心打扮参加宴会,也攒了好多有趣的见闻,兴高采烈地和杰克分享。但他兴致缺缺,我说话时要么沉思默想,要么心不在焉,从来没认真听过。而他自己也时常沉默着,对于我喜欢的宴会也一脸鄙夷。他从前有很多话都和我说。学校后院里的怪声,脑门油亮的历史课老师,一次男孩儿们翻墙出去的探险。我从他那里知道许多对淑女封闭的东西,大家闺秀不应该过多的关心男孩儿的世界,那些神秘的小组织也从来不招收女成员,但杰克总能轻而易举地通过严苛的考核。我想着,是不是我的小故事已经遭人厌烦,他也觉得我作为一个大姑娘最好多关心一下阅读和琴艺。在他眼里我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和其他女孩没什么两样,合适的时候就会出嫁。我不再是他无话不谈的朋友和最亲近的人。这样的认知让我痛苦,我受不了他的沉默,我更爱他的微笑。我卑鄙地挑选了那场闹剧作为话题,借此表示一下我对他有多么关心。我慷慨激昂地表达了我的气愤,以为杰克会和我一样愤恨地诅咒怀疑他清白之人。但他抱着头蜷缩成一团,痛苦地抽泣着。我立刻埋怨自己,怨我不该刻意扯他伤疤,被怀疑一定让他受了一肚子委屈。我安慰他,说没关系,“我们都知道你是清白的呀。”

杰克连连摇头,“那是真的。”我像是被当头击中一棒,脑子里嗡嗡嗡地响。
“你是说你和普利(和他一起被冤枉的那个男孩)真的有……”我停下来几秒用混沌的大脑思考合适的用词,“那样的关系吗?”
“他是无辜的。是阿奇(告发他的男孩就叫阿奇博得)。”杰克抽噎着,“那天我们在亭子里讨论理性批判,天黑了就去湖边散步,走到树林里,他问我,是否看过会饮……”
我的脑子变成了一锅浆糊,我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究竟为什么阿奇选择告密,又为什么出来认罪,我不再想知道后续的故事了。杰克哭着说自己是罪人,已被上帝抛弃,将坠入十八层地狱。而我呢,呆呆地站在那儿,选择了最糟糕的应对方法——沉默。

就此看来,此后杰克疏远我,我都不该有任何怨言。是我自命为他最真诚的朋友,却没有在他最需要我时,说一句“那没什么”。我一直想对他说,我没有任何成见,我当时只是吓傻了,身体和大脑都停止了运作。不论他选择了什么,我会永远站在他身边,和以往一样的爱他。但任何解释,都像是为了弥补过去而扯谎。在那之后,杰克不务正业,花天酒地,惩罚我的自责和愧疚日益加深。

再也不会有人指控杰克和谁有不正当的关系了,因为他有了无数女友,声名狼藉。杰克与家庭的联系伴随着我的沉默彻底断裂,所有人统统变成了他的敌人,他一心想要摆脱仅存的血缘上的束缚。他的反抗,极端而幼稚,就是自我毁灭。而灯红酒绿和纵情声色完全无法为他带来平静。然后突然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频繁地在王宫里见到当时的红人——霹雳火。

“公主,公主。”侍女催促着我,把我的思绪拉扯回现实,我想起我要参加婚礼。镜子里我的又变成了我该是的样子,我离开穿衣镜,停止沉湎于回忆,裹上大衣出门。今天的司机是个帅小伙,金发碧眼,笑得灿烂。他很年轻,约莫二十出头,泛红的脸蛋上洋溢着青春。大概是第一天上岗,恭敬地叫我“公主”。好像做我的司机是一件荣耀。车子缓缓地行驶着,我隔着窗玻璃向外看,楼宇大厦一个接一个闪过去,车子里的香水味让我头晕。在我搬离王宫之后,住到了较偏远的宅邸,离国会大厦相当远,我每天都要五点四十起床。过去我看强尼是个乱闯进我们循规蹈矩生活的外人,而现在,我才是个真正的外人了。当人们说起“公主”,指的是米内瓦,而不是我,我是“米歇尔公主”。我不奇怪杰克会爱强尼,也庆幸他在。他身上有着我们没有的活力和乐观,他幽默风趣,对任何话题都能侃侃而谈。他有着一副花花公子的派头,待人接物却格外真诚。他看似轻浮,实则深情之至。从一开始,我就不反感他,要有他在,气氛永远不会尴尬,他能用一两句俏皮话逗得你捧腹大笑,也能敏锐地察觉出你的感冒,悄悄地把餐桌上的酒换成茶。强尼确实讨人喜欢。如果机缘巧合,我也会爱上他这样的人也不一定。我从他们望向彼此的眼睛里看出他们深深相爱。早在杰克在纪念馆坦然地对全国民众说“我结婚了。”之前,我就有着强烈的直觉,如果有人让杰克重新做回他自己,从此回忆过去不再感到痛苦,那个人就肯定是强尼。那以后,圆圈困住的只剩下我。

司机在轻轻哼着流行曲,我揣测有什么能让他这样开心。他身上没有受过苦的痕迹。这种痕迹和身份和金钱无关,并非锦衣玉食的人就能免除这痕迹。它是一层无形的面纱,摘不掉遮不住,只有拥有这层面纱的人,才能识别出同类。我是在二十岁那年,突然在镜子里发现了它,焦灼和隐忍,痛苦和绝望,无数个不眠的夜晚和曾想要结束自己的愿望,全部在我的脸上真实而清晰地反映出来。我也发现这和我从小到大在杰克脸上看到的别无两样。我一直看着他,甚于多过看我自己。或许杰克比我更早地察觉了这点,才会在我蒙着被子偷偷掉眼泪的时候在隔壁房间敲击墙壁。那时候我们才四岁半,渴望认识世界,却毫无防备地品尝了辛酸,学会在黑暗里紧紧相依。我现在的年龄在那后面又加了个零,但除了日益衰老的外表外,我似乎依旧是那个女孩。

我从后视镜里端详司机的脸。一张年轻快活的脸。是那种人,对未来充满希望,每一天都自得其乐,认为生活是被馈赠的大礼。我想和他说点什么,听听看他悦耳的声音如何编织一个个愉快的句子,却发现找不到任何话题,只好尴尬地转过头望着窗外。路过一家旧书店,我想起米内瓦曾和我提起过的巴尔扎克全集,盘算着如果运气好或许能偶然找到,就让靠着路边停了车。我走进去,浓重的书卷气和灰尘味扑面而来,我嘲笑自己居然奢望在街角的旧书店找到上世纪绝版的书。店里没有人,我在排排书架之间独自寻找着,像在一个巨大的迷宫里徘徊。我没有索书的本事,每一排书架我都是从上看到下,从左看到右,再移到下一个。发现题目吸引我的,还要拿出来翻一翻。直到我走到尽头,才看到楼梯口贴着提示,文学类在二层。我提着长裙上了楼,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坐在角落的椅子上喝茶。我问她有没有我想要的,她思索了一会儿,说不记得了,叫我自己找,说完继续啜饮茶水。我无言以对,只好认命地自己慢慢找。

米内瓦刚好处于那样的年龄,对什么都感兴趣,又对什么都不屑一顾。渴望知识,但又苦恼世上的知识太多,不知该从何入手。每当看着米娜,我都在心底赞叹一下生命。米娜活泼可爱,又敏感多思,有着小小的阴郁和任性,她像极了杰克,把积木按颜色和形状分类,在盒子里分出格子再装进去,那一丝不苟的样子,仿佛是在完成一件重要的大事,我不免想起杰克小时候也做过一模一样的事。即便她愁眉苦脸时,我也会想起杰克鼓着肉嘟嘟的腮帮子为没能拿到第一名而懊悔的样子,我在米娜身上处处看到过去的杰克,并因此可爱。她也像她另一位父亲,生性好动,对所有事情都充满好奇心,对生活抱着无以伦比的热情。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不知道又在打什么怪主意。她遗传了强尼,可以控制火焰。兴致勃勃地为我表演“魔术”,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无辜的花园或者家具遭殃。强尼认为在不伤人的情况下,应该放任她多去练习才能真正熟练。而杰克认为,在不熟练的情况下总有伤人的风险在。总之是伤透了脑筋。无疑米娜就是他们的孩子,不论花一整天钻研一张地图,或者出去疯玩弄得一身脏兮兮的,都是她的强项。有时我把她抱上梳妆台,竟会觉得她眉眼之间和我竟有几分相像。倒也难免,我和她的父亲是孪生子。

每当杰克和强尼出国进行国事访问其间,就把米娜寄放在我家。我经常带她去爬山,捉蝴蝶,我想小孩子总要多看看大自然才好。有次我带她去了野外,车子开不进去,我们只好走着。路程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讲可能是煎熬。她垂头丧气地嘟着嘴,气鼓鼓地跟在我后面走。如果是杰克或强尼,她一定会大声抱怨,又哭又闹,嚷嚷着要回家。但碍于我是姑姑的缘故,她没有这么做。我和她也算亲近,前两年的时候,她还非常粘我,姑姑、姑姑地跟在我后头甜甜地叫,兴许觉得自己大了,该受到成年人的待遇,从此就不再这么做。杰克曾诚恳地拜托过我,多和米娜亲近,他担心家庭环境会使她缺乏一些该有的女性气质。他担心得太多,转眼间米娜已值豆蔻年华,开始显露女人的娇媚。

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喊我,走到窗边,看到司机在朝我挥手。他抬起手指了下手腕,眼睛弯成月牙,金发几乎透明。今晚留下他,或许不会是个坏选择。我有过几个男人,但都不值一提。我猜想,我在病床上向上帝发誓,要把一辈子献给他时,他发现了我的诺言并不真诚,愤怒地剥夺了我爱人的能力。我放弃找书,下楼。司机好心地问我买了什么,我说我什么都没找到。坐进车里的时候我刻意坐在驾驶座斜后方的位置,以便打量他握住方向盘的手和袖口处露出的一小节手臂,没有佩戴任何名贵的手表或首饰,薄薄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喷薄的血液有力地流淌,生机勃勃。我不知羞耻地盯着他被上浆的制服领包裹的细嫩的脖颈和几缕柔软的金发。或许是因为该死的汽车香水味,或者是因为暖气开得太足,我感到坐立不安,毛皮大衣下出了一身的汗。我挣扎了一会儿,脱下了手套。

凯西,玛格丽特,贝拉,瑞切尔,约瑟夫。我惊讶于我居然能回忆起这么多杰克的情人,这些人我大多都认识,凯西甚至是我的同学。但我很讨厌她,从在学校时就讨厌,她从十二岁起就把嘴唇涂得像妓女一样。我也知道,她爱在背后说我的坏话。我曾疑惑杰克究竟看上她哪儿了,说实话她一点都不漂亮。我不知道情人这个词里是否包含有主体的感情色彩在,如果有,那只有约瑟夫算是真正的情人,但这可怜的人已经死了,多说无益。其实,从情人的严格定义上来讲,不包含有任何感情因素,它仅仅描述一种行为和状态。就此而言,不论是逢场作戏还是一晌贪欢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仅仅是当事人是否自愿,而这点区别又那么微不足道。我讨厌他所有过往的情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起杰克许多年前的风流韵事,作为姐姐去关心这些,总归不得当。我们是双生子,他就像另一半的我。我曾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其事件之琐碎,记忆之深刻,即便是强尼,也是远远比不上的。有时,我甚至想,我比那个人更爱他,这份爱,和我意识到自己存在同时发生。

司机大概是被我看毛了,低下头腼腆地笑了一下。我也尴尬地收回目光。
“您去过乡下吗?”我问他。
“我是在农场长大的。小时候,每天早起去清理牛圈是我的苦差事之一。他们虽不像猫狗那样有灵性,但憨厚老实,带出去放牧,也不需要操心。”
“很久以前,我每年都会和爸爸一起去乡下。就我们两个人,谁也没有。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和他一起去地里,偶尔亲自种下一棵歪歪扭扭的小苗。可是第二年我再去的时候就什么也找不到了。”
“很多植物生长期只有几周,过了一年之后找不到也是正常的。”
“我还喜欢沿着山坡摘野花,像一种寻宝游戏,每次找到没见过的花,我都欣喜若狂。您见过那种白色的小花吗?像满天星,花瓣的形状很像缩小版的牵牛花。”
“我们那一带没有多少花卉。”
“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花,只见过一次,就那么一束,开在山中腰一块大石头后面。我不舍得摘,恨不得带着枕头到旁边睡觉。直到回王宫的早上才去摘,小小的枝干上沾着清晨的露珠,拿在手里凉凉的,我欢快地跑下山坡,还一不小心摔了一下。我用白色的绸带把它们绑起来,那根绸带是妈妈给我的,边上绣着她的名字——R.C。然后我拿给了杰克。”

我撕扯着指甲边的死皮,半张脸贴上了窗玻璃。车子停下来,司机下车为我开门。我在他的搀扶下下车,还踉跄了一下。我把指尖渗出的血随便往裙子上一擦,不依不挠地继续揭开指尖的表皮,右手中指的指甲都凹进去了一块。司机瞥了眼我的裙子,从车子里拿出我摘下的手套,为我戴上。

“我使您厌烦了吗?”
“不,没有。”他说。很显然,他厌烦了。

我迟到了一会儿,宴会已经开始了。好在我对于宣誓交换戒指的戏码没有兴趣。有些人佯装热情地跑来问我为什么迟到了,我说经过一家书店停留了一会儿。再问看了什么书,我说什么都没看。接着竟开始吹嘘起神秘主义和辩证法,满嘴空话。我觉得恶心,转头就走。有些人不怀好意地打量我,夸我的珍珠项链好看,我明明记得他上次也说了同样的话。他们的眼光自上而下地扫过我,野蛮得让我想吐。看到我并不整洁的灰裙子,抬起手对身边的人悄悄耳语两句。安德鲁和他的妻子过来找我,安德鲁抿着嘴,好像下一秒就会说出尖酸刻薄的话。他的妻子长得挺温顺,一开口就说一大通不着边际的话,说她用了什么地毯装饰了他们的新居,买了一套哪里产的茶具。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拿来说的。我沉默着听她讲,不笑也不回答。我喝了很多酒,但凡有人敬我就喝,没人敬我也喝。脑子昏昏沉沉,无法集中精力捕捉她想让我听到的重点。司寇代丽还是司居黛里,我根本分辨不清。漫长的煎熬之后,她终于识趣地走了。我厌烦至极,但对这些习以为常,日积月累练成了默默忍受本事。我蹒跚着脚步,走到一个角落,想自己安静地坐一会儿。

我远远地看到了杰克,他笑着和强尼交谈,不知说到了什么,笑得肩膀都颤动起来。他们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为对方整理衣领,眼中满含柔情。我觉得似曾相识,大概是十多年前我也看到过这样一幅画面。

杰克看到我,朝我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亲切地看着我,问我怎么了。看着他担忧的目光,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我们刚学会走路,就争着爬台阶。那时,妈妈把我的头发剪短,像个男孩子,我们穿着相似的衣服,乍一看分不清谁是谁。

我笑着说,没什么。他思索了一会儿,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去给你拿点醒酒的。”

我双手掩面,哭了起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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