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uFaust

补档+更新在ao3:FrauFaust

【火王子】愿赐福的人享福01

* 二十世纪初学院背景,灵感来自“莫里斯”和“最遥远的旅程”。


01.

“律师?牧师?还是子承父业去从政?毕业后你想去做什么?你想好了吗?”强尼眨巴着眼睛,好奇心让他凑上前,身体贴上了餐桌。刀叉被紧紧地捏在手里,可那双手的主人显然目前没有继续使用它们的愿望。他的眼睛里流动着光彩,来自小小的自负和年轻人的无所畏惧。他像每个基利波大学里的年轻绅士一样,拥有丰富的想象力,天马行空的想法,对待事物有着无与伦比的热情和爱。他热爱学习,乐于接纳,同样地也十分慷慨。他目前是三年级,像其他走在校园里的年轻人一样,苦恼着自己离开校园后该何去何从。

 

强尼·斯托姆的父亲,乔治·斯多姆是个商人,儿时在棉布店里当学徒,后来学了手艺自己开了个小店。乔治·斯多姆是个有商业头脑的人,他懂得如何去宣传商品,去赢得顾客的心。没过多久,不仅市里的其他棉布商识相地纷纷关门大吉,乔治还包下了几个工厂,并把店开到了全国。乔治从学徒工变成了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豪,这下他安了心,娶了个媳妇,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强尼。等到强尼七八岁时,乔治费了老大的劲才把强尼送到最好的公学和贵族子弟一起读书。即便请几位博学的家庭教师或送到私立学校也不是坏的选择,但乔治还是一意孤行。妻子不理解,她认为强尼没有办法融入小绅士们的世界,他会因他的姓氏中没有“德”而被排挤。果不其然,第一天上学小强尼就哭着鼻子回家,吵着闹着说再不去上学了,因为在他自我介绍时,整个教室的人都笑了,包括老师。妻子想要不就算了,贵族的孩子有该上的学校,商人的孩子也有他们该上的学校,商人的孩子上贵族的学校,那是逾规越矩不合常理。乔治不理她,反倒把强尼训了一顿,叫他不能随便受了点气就闹着回家,第二天就把强尼送回了学校,又跟老师赔了个不是。强尼虽然之后也经常因为姓氏而被初见的人笑,但他发现其中一半是刻意取笑他,另外一半是控制不住笑了。强尼想了想,确实他的名字会让人先想到街上商铺的牌匾“斯多姆棉花”,好像真的有点好笑。由于性格开朗,强尼很容易就和其他孩子打成一片,即便是从小被教导手臂该成多少度角拿起茶杯的小绅士们,也总归是孩子,没有什么坏心眼,很快就和强尼成了朋友。就这样,强尼顺顺利利地上了大学,攻读哲学,他很意外这个决定没有遭到父亲反对,毕竟这和卖棉花没有丝毫联系。到明年夏天他就毕业了,他还没想好到底该从事什么工作。像每个同龄人一样,他对自己父亲的职业嗤之以鼻。他敬爱父亲,但这和他觉得经商不入流没有冲突。他拥有着不知枯竭的热情和精力,对外面的世界跃跃欲试。他所接受的教育告诉他,诗歌和音乐才是值得人们为之付出一生的。他想要更多地认识世界,接近世界的核心,而不是多赚几个钱。他一直相信,有一天他会成为名人。可目前的问题是,他还没想好他该干什么。并不是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而是喜欢的东西太多,真正了解的却很少,难以抉择。

 

“律师?牧师?还是子承父业去从政?毕业后你想去做什么?你想好了吗?”强尼问。这是询问,也是在向他的好友征求意见。

 

“我不知道。”杰克回答。

 

强尼有些意外,因为杰克总是那么有条不紊,他的每一天每一分钟都在计划内,按照计划执行。强尼以为杰克早在许多年前就想好了,未来该从事什么职业。杰克非常坦荡地说出“我不知道”,而这坦荡里还有几分“我干嘛非得知道?”的戏谑。当然了,他是没必要非得知道,他有权利不知道,但这多少让强尼觉得有点泄气。说来,杰克可能也没必要去考虑这些,他来自本杰明家族,父亲是上议院议长本杰明伯爵,手下掌管着大片土地和人民,国王也敬他三分。杰克是家中长子,也是独子,想必他的人生在他出生前就被规划得井井有条了。可强尼希望杰克也有和他同样的烦恼,就像他们看同样的书,喜欢同一个作家,讨论同一个问题,每天早上坐在一起吃同样的早餐一样。

 

“但是……”杰克停顿了一下,低下头努力切他的早餐,手上的动作有些急躁又不安,像是想要吐露什么秘密又觉得胆怯。

 

“我偶尔随便写点东西。”杰克低着头,耳根已经变得通红。

 

“真的?”强尼难以置信,他和杰克认识三年,他从来不知道杰克写作。即便杰克的文学课成绩总是A+,他也从没想过,杰克会写作。

 

“就是随便写写的那种。”杰克急匆匆地切下一大块肠放进嘴里,就像一个感到羞赧的人急于干点别的掩饰自己那样,“你知道的,没什么阅读价值,就无聊的时候瞎写的”。

 

“我可以看吗?”强尼一把抓住了杰克拿着餐具的手,目光灼灼,像个独自朝圣的圣徒,又像个对情人求爱的青年人。他是个随心所欲的人,又是个急性子,他的行为总是来不及经过大脑仔细的思量而先行一步。他也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感,好恶分明。人们能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一切情绪。正如此刻,强尼的脸上写着的不仅是意外和惊喜,还有着倾慕。强尼对杰克一直是崇拜的。崇拜这个词一点也不过分。在强尼看来,杰克是他所认识的人之中最了不起的那个,也是学院里最有天赋的那个。杰克身上一点没有贵族的架子,待人随和亲切,即便偶尔显得不爱搭理人,但那绝不是冷漠,只是性格使然。他思维敏捷,能言善辩,在讨论问题时总是那个最具说服力的。而使强尼真正对杰克迷恋的,是他的特立独行。杰克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标准,他按自己的标准行事,从来不管别人会不会说三道四。他不是像某些人佯装不在乎,他是真的不在乎。杰克不去教堂,不去礼拜,如果有一个老师上课不让他喜欢,他就不去上课,即便学监给予警告,他也一概不理。或许是因为即便不去上课,他也是第一名,所以他没有收到过学业警告。杰克也不去参加那些无意义的吃吃喝喝的聚会,他说那些交谈全部是废话,毫无意义,只是浪费时间。他对所有的事情都有他自己的看法,由他自己经过思考而得出的结论,他厌恶拾人牙慧,也不屑于和人争辩鸡毛蒜皮的杂事。强尼非常喜欢杰克。他们两个人都知道,那喜欢几乎是迷恋。在学校里和同学形成一种亲密关系似乎是值得被鼓励的,但强尼还没来得及意识到,他对好友不仅仅是对才华的欣赏。此刻他双手握着好友的手不放,目光里不仅是惊喜,还有温情脉脉的爱意。

 

杰克被吓了一跳,意识到强尼动作的暧昧,不自在地干咳了一声。强尼立马收回了手,然后埋下头开始解决剩下的早餐,脸颊飘上了几缕红。不经意间的肢体接触是他们之间心照不宣的小亲密。他们读过许多书,却不去想,不去提及,想要靠近,想要触碰是否意味着友谊之外的东西。毕竟所有让人值得尊敬和珍惜的感情,都拥有相似的外化表现。而这之间的界限对于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来讲,过于模糊而难以去分辩。


评论(1)

热度(18)